破解關鍵點:台南市開始大執法,取締數量無上限?
這些關於「台南市開始大執法」的LINE訊息,大致上來說不是謠言,只有小部分的錯誤,因為台南市確實有同步加強取締,不過呢,「每天都要算績效,取締數量無上限」這說法就不太對啦,把警察講得好像是為了績效才故意找碴取締一樣,嘿~有沒有搞錯啊?交通規則訂出來是要保護所有行人和駕駛人的安全,多少人違規就取締多少人,不違規就沒事,違規被取締是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後果,怎麼可以拿警方績效來當擋箭牌呢?
台南市8月1日起交通大執法
台南的朋友們如果有留意新聞的話,會發現已經多家媒體報導台南市8月1日起交通大執法的訊息,如果你有關注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官方臉書粉絲團的話,也會發現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官方臉書粉絲團非常積極的在宣導此事啊!你看到了嗎?
所以,我們可以確定,LINE訊息提到「108.8.1起台南市開始違規大執法」的部分是正確無誤的,但是「台南市明天開始三天要大取締」這說法就不正確了,不只是沒有把「明天」這時間點寫清楚,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也沒有公告取締執法只有「三天」,因為交通違規惡習絕對不是進行短短三天的大執法就可以解決的,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除了善用「交通肇事斑點圖」等數據調整交通勤務、執行執法作為,還會運用集會活動、座談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讓民眾了解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嚴重死傷案例,藉此導正民眾的用路習慣。
另外,台南市交通大執法並不是只專注於「闖紅燈」這款違規而已唷!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逆向行駛或是酒後駕車等等違規情況,都是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的取締重點,而且微醺梅酒要提醒各位,如果被抓到交通違規卻不聽警方制止,或是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假如5年內拒檢逃逸2次以上,將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
新上任的局長要求台南市各分局每天都要算績效?
看到LINE訊息把這次台南市大執法的原因,推給「台南市分局來了一個新上任的局長」,還說「他對這塊要求很嚴」、「他要求台南市各分局,每天都要算績效」,讓微醺梅酒感到非常困惑,到底要講的是「分局長」還是「局長」?
如果LINE訊息要說的是「分局長」,哪有可能要求其他分局算績效呢?這說法並不合理,另外最近一次台南市卸、新任分局長聯合交接典禮,是在2019年7月22日舉行,永康警分局長、市警三分局長、市警六分局長、佳里警分局長和白河警分局長皆為新任分局長,並不是「只有一個新上任」。
如果LINE訊息要說的是「局長」,那就是指同樣在2019年7月22日新上任的局長周幼偉,不過,依照目前相關新聞報導來看,並沒有新任局長周幼偉針對「交通取締」的要求,反而是先強調對「治安」的重視。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局長周幼偉上任後要求各單位將「肅槍」、「掃毒」、「反黑」列為治安重點工作,並且執行「封城安居掃蕩鐵腕行動專案」。
綜合種種資訊來看,這則LINE訊息內容就不是太正確了,還不如回歸重點,那就是「不要違規」啊!交通違規被取締,只能怪自己,別把責任推給警方績效、局長重視等等這種無聊的理由,正確來說,不管有無警方取締,各位都不應該違規,更何況台南市警方也表示並不是為了取締而取締,而是希望藉由執法降低交通事故,所以,別再用LINE訊息、謠言挑撥民眾與警方的關係囉,只要各位可以乖乖遵守交通規則,警方也就不需要加強取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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