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這樣說:《被忽視的新聞》NO.3,近來兩岸之間有幾則重大新聞的披露,對於台灣各界而言,後續或將可能衍生不可輕忽的震撼效應,簡述如下:(一)台籍人士在海外參與犯罪行為(不侷限於詐騙)被抓獲,如果同案共犯、犯罪被害人、行為發生地、犯罪所得的來源或去處,只要其中之一與大陸管轄區域(含香港,澳門)、陸資公或民營企業、陸籍人士等有牽涉者,一律由公安部會同外交部,徵得第三地政府同意,全案或部份併同犯罪嫌疑人,盡速遣送中國大陸,依法審訊。尚未審結案件,可溯及2017年1月1日起有效。(二)台灣製造的商品銷往中國大陸,產地標示必需註明「中國台灣地區」,如果按已往慣例,只標記「台灣」或「中國台灣」,海關將逕予銷毀。經小美冰淇淋品牌創使人,彰化縣拓銷協會理事長《呂明炎》先生證實,從今年元月份起,該協會的會員中,已有三家食品廠的輸陸產品,因未遵循新規標示,在大陸的邊檢口岸,遭海關扣關並銷毀,每家損失均達台幣四、五百萬元以上。事態如果持續惡化,台灣的出口貿易很快就會癱瘓,經濟命脈…後面還有第三點、第四點,我們慢慢看囉!

破解關鍵點:「《被忽視的新聞》」這文章內容可信嗎?

嗨~新年快樂!狗年旺旺旺!沒想到開工第一篇文章就是這麼長、這麼硬,讓微醺梅酒上班症候群更嚴重了啊~簡單來說,這篇標題為「被忽視的新聞」的文章,錯誤百出,而且加入很多個人意見,以微醺梅酒個人而言,我是不會信的。最近認真覺得每個人都需要好好培養辨別「事實」與「觀點」的能力,觀點會隨個人見解而有不同,但事實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一)全案或部份併同犯罪嫌疑人,盡速遣送中國大陸,依法審訊?

第一點的內容已經在上面寫過了,這邊就不再贅述,根據微醺梅酒的查證,其實這一點可以說是中國大陸單方面的決定,與台灣政府並沒有共識的。像是2016年從馬來西亞遣送97名電信詐騙嫌疑人回中國大陸,其中包含32名台灣人,2017年2月初從西班牙將218名台灣詐騙嫌疑人遣送大陸等等事件,都是中國大陸官方擅自決定,以台灣的《刑法》處罰太輕、受害者為中國大陸民眾為多、必須全盤了解詐騙案件真相為由,把台籍嫌疑人通通帶回中國大陸,這也讓台灣政府頻頻開始搶人,要求不要將台籍嫌犯帶走,並積極爭取兩岸可以共同偵辦詐騙案件。

所以,這不是一條台灣政府與人民必須遵守的規定,只是綜合過去中國大陸強行執行的例子,要把這個變成法律等級的限制,微醺梅酒認為這仍有很多討論和修改的空間,畢竟這個做法沒有取得兩岸共識,當然各位朋友也必須多多關注相關事件的後續,任何變動都與我們有關係。

(二)台灣製造的商品銷往中國大陸,產地標示必需註明「中國台灣地區」?

在破解第二點之前,微醺梅酒必須先糾正一個錯誤,文章寫「小美冰淇淋品牌創使人,彰化縣拓銷協會理事長《呂明炎》先生」,不只「創始人」寫錯字,還把小美冰淇淋創始人搞錯了!小美冰淇淋創始人是陳阿章,並非彰化縣拓銷協會理事長呂明炎先生,呂先生則是在2007年買下小美品牌,公司名稱也更名為樺美食品。

在今(2018)年1月,呂明炎先生確實有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提到至少有3件台灣食品卡關的事件,原因是食品外包裝寫著「產地:中國台灣」,結果卻遭中國海關全部被銷毀,現在必須標示產地為「台灣區」或「中國台灣地區」才可以。

但有趣的事情來了,味全、泰山、愛之味等品牌皆表示出口沒有問題,也沒聽過必須更改標示才能報關的事情,蘋果日報更近一步查證發現,有廠商的商品卡關不是卡在中國海關,而是因為標示產地為「台灣地區」,被認為矮化國格而審核失敗遭到退貨。另外中央社也訪問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徐大衛,澄清「必須標示產地為『台灣區』或『中國台灣地區』才可以」是烏龍一場,根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輸出貨品在我國產製者,應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台灣製造台灣製造,或以同義的外文標示。由此可見「被忽視的新聞」這篇文章沒有將事情真相全盤了解後再撰寫,只挑對於自己言論立場有利的部分而已

(三)「富士康」切斷鴻海之間的母子關係,變成「富智康」公司?

謠言這樣說:(三)2018年1月31日經「鴻海精密」公司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註冊於香港的子公司「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改名「富士康工業互聯網有限公司」,在中國大陸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意即首次公開向社會大眾募股,此為公司上市的一種類型。「富士康」原為「鴻海精密」的全資子公司,原始資本來自母公司的挹注,然而,待其完成募股集資,並將初始資本全數歸還後,即可解散原公司,切斷與「鴻海」之間的「母子關係」,以全新的法人資格與身影,活躍於大陸的A股市場,並可繼續控股「富智康」公司,名正言順地接管擁有130萬員工的龐大組裝代工事業體【註二】。

看完第三點,微醺梅酒真的不知道這是哪個時空來的資訊,而且很明顯地「被忽視的新聞」的作者似乎沒有搞清楚鴻海、富士康與富智康之間的關係鴻海科技集團(英語譯名:Foxconn Technology Group)是由郭台銘郭董創立的,想必各位都知道就不多說了,鴻海科技集團是以以富士康Foxconn)做為商標名稱,2005年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2013年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宣布更改公司名稱為「富智康集團」,公司英文名稱也從「Foxcon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更改為「FIH Mobile Limited」,主要負責手機相關業務。至今富智康依然隸屬於鴻海集團,為富士康子公司,不等同富士康

至於「被忽視的新聞」文中提到的富士康工業互聯網有限公司(Foxconn Industrial Internet,簡稱FII),並不是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改名而來的(畢竟這已經改名為富智康集團了),富士康工業互聯網有限公司確實在2018年1月31日通過決議,申請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IPO上市後,鴻海科技集團仍持有子公司股權的85%左右。

所以,富士康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工業互聯網有限公司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一個改名為富智康集團,一個申請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而且鴻海科技集團仍持有子公司股權的85%,是不太可能切斷與鴻海之間的「母子關係」的,「被忽視的新聞」的描述錯蠻大的喔。

(四)凡是成績達到全部錄取人員的前50%者的台籍學生,可申請免試升學

10所大學還可免收學雜費用?

謠言這樣說:(四)大陸「教育部」在2017年末發布新聞指出,自翌年起,高中畢業的台籍學生,參加台灣地區大學聯招考試,凡是成績達到全部錄取人員的前50%者,可持成績單向大陸主管機關,申請免試升學,另外,經分發綜合評鑑前10名大學者(校名如下),一律免收學雜費用:(01)北京大學。(02)清華大學。(03)武漢大學。(04)復旦大學。(05)浙江大學。(06)上海交通大學。(07)南京大學。(08)中國人民大學。(09)吉林大學。(10)四川大學。中國晚清一代名臣《曾國藩》嘗言:「中興以人才為本」。對前程感到迷茫,是台灣菁英才俊們心中的共同之痛,曾幾何時,「學非所用」竟然淪為「學無可用」,如今,對岸當局挾恢弘廣闊的發展空間優勢,提供台灣莘莘學子們擠身世界一流學府的契機,不知仍然沉醉於孤芳自賞的台灣執政者,是否警覺到「摘葉刨根」的空前危機已降臨了?人才如流失,何以論中興?

從「中國晚清一代名臣《曾國藩》嘗言」那句話之後就屬於作者個人意見,微醺梅酒認為唸書固然重要,但不代表進入世界一流學府人生就會一帆風順,這實在太文憑主義導向了,留給各位聰明的讀者自己去判斷吧!

至於前半部所說的,中國大陸教育部確實在2017年7月宣布(並非謠言所說的2017年末),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成績在前50%均標級以上的高中畢業生,都可以申請大陸大學。但是經分發綜合評鑑前10名大學者,一律免收學雜費用嗎?沒有相關訊息可以佐證,像微醺梅酒看了北京大學關於學費的規定,港澳台地區學生的學費為每學年12500元人民幣,並沒有註明可以免除學雜費,如果有免試進入這10所大學的朋友,且免除學雜費的話,歡迎告訴我們呀!

呼~終於一一破解完成,希望這篇破解文可以解答大家的疑惑,不要被看似振振有詞的內容給騙了,也千萬不要一直轉發,裡面隱藏著許多陷阱和錯誤,只會讓更多人觀念繼續錯下去!更重要的是大家要對台灣有信心一點啊!如果對自己都沒信心,只看著中國大陸就覺得他們什麼都好,這樣實在不OK,學習別人的長處,改進自己的短處,這才是積極進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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