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關鍵點:原產地為台灣的貨物必須改為「MADE IN TAIWAN,CHINA」,不然會被退回?
這是不可信的,不論是網路流傳的電子郵件截圖還是中時電子報的工商社論皆不值得參考,中華民國財政部早已發佈公告澄清「中國大陸對自我方進口貨物產地標示未採取新作法」,就請各位朋友勿再轉發目前流傳的電子郵件截圖和中時電子報的工商社論,錯誤資訊就讓它漸漸消失在網路世界吧!
財政部關務署:中國大陸對自我方進口貨物產地標示未採取新作法
首先,因許多人收到網路圖片、新聞時,不會特別留意發佈刊登的時間,導致常常把錯誤舊聞當成新聞在看,所以先讓我們釐清這則「原產地為台灣的貨物必須改成MADE IN TAIWAN,CHINA」的錯誤資訊的時間點。
從目前網路上流傳的電子郵件截圖可以發現,該信件是在2020年4月15日發出的,而中時電子報的工商社論則是在2020年4月23日刊登,很明顯這則錯誤消息在4月已在網路上四處流傳,並非近期的新消息,所以收到別急著轉發給親朋好友,後續發展你還沒跟上呢!
就在2020年4月23日,中時電子報的工商社論刊登的同一天,中華民國財政部迅速發布新聞稿「中國大陸對自我方進口貨物產地標示未採取新作法」澄清,網路謠傳內容並非屬實,以下是新聞稿內容:
有關近日媒體報導,自上週開始出口至中國大陸貨物遭擋關,中國大陸海關要求原產地為臺灣之貨物須於外包裝嘜頭以Made in Taiwan, China、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等字樣,否則一律退運,尚非屬實,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透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海關合作工作小組聯絡窗口洽詢中國大陸,據渠表示中國大陸海關未發布新措施,而且大陸海關各口岸均採一致性作法。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我國產製之貨物出口時,依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20條及第21條規定,可於貨品本身或內外包裝上以顯著及牢固方式,標示「中華民國製造」、「中華民國臺灣製造」或「臺灣製造」,或以同義之外文標示。如果出口貨物在中國大陸遇到此類通關問題,可將個案具體情況透過關務署向中國大陸反映,以尋求協助。
除了有新聞稿澄清網路謠傳訊息不實之外,微醺梅酒私下也有稍微探聽目前出口情況,得知的消息是「仍然正常出口」,可以確定目前流傳「原產地為台灣的貨物必須改成MADE IN TAIWAN,CHINA,不然會被退回」的說法是不值得參考的;其實類似的傳言在2019年10月間也曾經出現過,根據當時聯合新聞網的報導,業界聽聞此傳言已久,但並未要求落實或是出口中國卡關,因此沒有具體案例。
所以請大家不需過度緊張,更不需四處轉發該則電子郵件截圖和中時電子報的工商社論,真想轉發的話,好歹也要選擇財政部關務署的新聞稿或是蘭姆酒吐司這篇破解文,才不會讓錯誤資訊擾亂人心喔!
以上內容為蘭姆酒吐司獨家查證,請尊重蘭姆酒吐司對於謠言查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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