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關鍵點:觀光局七月一日起全台各大景區增加查緝人員?檢舉獎金有這麼多?
這謠言實在不值得參考啊!早在2015年就開始在網路上流傳,所以很明顯文中提到的「七月一日起」絕對不是指2019年的七月一日,另外非法招攬旅遊及非法經營旅遊業務的檢舉獎金,也不如謠言所說的那麼多,所以拜託各位別再分享這則訊息了,過時的資訊請直接刪除丟進垃圾桶裡吧!
觀光局成立觀光稽查隊是2015年的事囉!
根據微醺梅酒的查證,各位現在收到的謠言,早在2015年就已經在臉書上開始流傳,但是2015年的新聞報導卻完全沒有「七月一日起全台各大景區增加200名查緝人員」等相關資訊,而且各位請仔細想想,若是全台各大景區真的增加200名查緝人員駐守抓非法旅遊團,那需要相當龐大的人力啊,絕對不是一件小事,怎麼可能新聞報導隻字未提呢?
真相其實是這樣的,2015年來自中國的旅客數逐漸增加,而部分旅行業者為了搶食這塊大餅,刻意規避兩岸旅遊法令及品質管理規範,犧牲了旅客和多數業者的權益,因此,交通部觀光局在2015年8月21日表示,已經在8月1日自中央機關及各縣市政府招募人選成立「觀光稽查隊」,19日已完成集訓,成員總共有24人,多數成員具有豐富的稽查經驗,也有熟悉法律、觀光等專長之人才,會針對全台灣旅遊重點地區,進行「自由行團客化」、「假優質團」、「大陸領隊兼任導遊」等稽查工作。回過頭來看看謠言一開頭提到的「七月一日起全台各大景區增加200名查緝人員」部分,不論時間點或是查緝人員的人數都不正確。
至於第二點「加強上網取締非旅遊業者廣告」,2015年確實有位部落客在網站上張貼旅遊行程收費標準、訂位報名方式等資訊,違反《觀光發展條例》第廿七條第一項「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務」,因此被觀光局開罰九萬元;觀光局是否有「加強」上網取締,微醺梅酒無法得知,但法規都寫得清清楚楚,不管有沒有加強取締,非法招攬、經營旅遊業務就是不應該喔!
謠言說的罰款、檢舉獎金不正確!
謠言第三點提到違法包車超載的情況,確實在2013年有類似的新聞報導,不過關於違法超載的罰款,謠言說的罰款金額不是很正確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小客車前座或貨車駕駛室乘人超過規定人數」、「車廂以外載客」、「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皆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最後第四點說的「觀光局為鼓勵檢舉非法招攬旅遊及非法經營旅遊業務,特別按罰鍰金額20%設立檢舉獎金,非法招攬旅遊罰鍰90000、獎金18000,非法經營旅遊業務罰鍰300000、獎金60000」,也不夠正確!根據2018年10月22日公布的「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案件獎勵辦法」,檢舉獎金是這樣算的:
第 3 條,檢舉案件經裁處確定並完成罰鍰收繳者,受理檢舉機關依下列規定核發檢舉獎金:
一、實收罰鍰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滿五十萬元者,按百分之十五計算。
二、實收罰鍰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按百分之十計算,最高金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聯合檢舉案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具領。
同一案件由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
檢舉人同一年度檢舉案件依前二項規定核發之累計獎金,最高金額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另外補充一點,實收罰鍰在10萬以下者,按百分之二十計算,所以謠言只有講對了「非法招攬旅遊罰鍰90000、獎金18000」這部分;至於「非法經營旅遊業務罰鍰300000、獎金60000」就是錯誤的,因為實收罰鍰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滿五十萬元者,按百分之十五計算,所以檢舉獎金應該是45000元才對,想要呼籲大家檢舉賺獎金,也應該要把法規看清楚才對。
還是那句老話,在LINE群組收到的訊息不要馬上轉發,先去Google一下看看是真是假,或是來蘭姆酒吐司臉書粉絲團私訊詢問也可以,就是希望大家別再把錯誤的謠言繼續傳下去,才不會年復一年都被這些謠言騙得團團轉啊!
以上內容為蘭姆酒吐司獨家查證,請尊重蘭姆酒吐司對於謠言查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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