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這樣說:熱門的交通法規類型謠言又來,或是用個更貼近地氣的說法,政府搶錢的謠言又來了!「4/1起所有變換車道的動作都需打方向燈,尤其上下高速公路匝道上,列為重點優先取締範圍,每被拍到一次罰新台幣3000元,國庫目前缺金嚴重,非常希望行車人多多捐獻,若是你錢多無仿,要不就要確實注意,非常容易被拍到違規!」

破解關鍵點:4/1起所有變換車道的動作都需打方向燈?拍到一次罰3000?

看到這謠言起手式有沒有覺得似曾相識?彷彿像是另一則經典交通法規謠言「每月20日起」的翻版,不過兩者是沒有關聯滴,而且這次的謠言講的訊息有超過87%是正確的,錯誤的地方只有在4/1這個時間點,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本來就會開罰,並不是從4/1起才開始開罰的。

4/1起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會被罰?一直都會罰好嗎!

這則謠言資訊很落後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一直以來都會開罰,並不是從4/1起才會開罰,這點大家是要搞清楚的,而且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還有分兩種版本,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33條第四點的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至於一般道路的部分,則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48條第一點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看到沒有~高速公路跟一般道路的罰款可是差很多的,雖然很多人常常在變換車道時都會忘了打方向燈,但只要一個小動作就可以幫各位省下好幾千塊的罰款,真的要記住啊。

根據國道警方統計,在106年度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的取締案件將近7萬3000件,其中有超過半數就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而且有許多民眾收到罰單後,不知道自己錯在哪邊還去申訴,國道公路警察局粉絲團在前陣子特別推出「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的宣導影片,並列出「縮減車道變換至外側路肩」、「縮減車道末端變換至外側車道」、「匝道入口車道縮減」以及「外側變換至減速車道」等四大常見違規,就是要提醒民眾,不想荷包大失血,變換車道記得打方向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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