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政府自2015年11月13日巴黎恐攻事件爆發後,隨即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一般來說,緊急狀態的效期是兩個星期,但經法國國民議會通過後,遂延長效期為3個月,至今年2月26日解除。

法國宣布緊急狀態再延三個月

但是緊急狀態的延長似乎沒有化解法國政府的擔憂,日前評估後認為國內依然存有恐怖攻擊的威脅性,因此參議院和法國國會皆支持再度延長緊急狀態的效期,至5月26日才會宣布解除。
由於在緊急狀態期間,法國警察可執行的權力比較大,例如能將可疑份子軟禁在家,或是不分白天晚上進行行政搜索;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等人權組織曾對此表達抗議,認為侵害人權且歧視穆斯林,但是法國內政部長卡澤納夫(Bernard Cazeneuve)認為,雖然搜索會侵害人民的自由與權利,但搜索獲得的線索將會是未來預防恐怖攻擊的情報資料之一。
法國警方
法國警方(圖/翻攝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