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思這樣說:大家應該多少都有經驗,才剛過期1、2天的食物,如果外觀看起來沒有什麼問題,不少人可能還是會選擇吃下肚,為何還是願意勇敢的吃下去呢?大部分的人可能會說,「過期1、2天應該是還好,品質還不會變壞。」但明明已經超過保存期限了,所以食物過期還能吃嗎?到底!

破解關鍵點:食物過期還能吃嗎?如果是你會吃嗎?

如果過期只有1、2天,然後淺嚐一下風味依然不錯的話,約翰走鹿是會吃,這就出現一個問題,明明都過期了,東西卻還能吃,難道保存期限只是參考用的?食物的保存期限到底是多久呢?

食物過期還能吃嗎?每種產品屬性不同,無法一概而論!

關於食品過期還能不能吃的議題,許多營養師都有發表相關的文章來說明。主要可以歸納出幾個結論,如果是生鮮類產品,像是乳製品、肉品、海鮮、蛋製品等食品,因為水活性高容易滋長微生物,只要過期就強烈建議別吃了,不然真的有可能會烙賽啊!

至於一般餅乾、脆片類等水活性較低的產品,即使過期並不代表就不能食用,所以這類水活性低的產品,有些不會註明保存期限,而是改註明「最佳賞味期限」,意思在賞味期限內吃風味最好,假如超過賞味期限,也僅代表風味可能變差,但還是能吃。

那在保存期限內的食物就一定不會壞掉嗎?這當然無法保證,所以食品上都會註明保存方式,消費者只要按照說明的方式保存,就能確保食品在保存期限之內不會壞掉(如果還壞掉就可以要求賠償了);再者,食品加工技術越來越進步,就以高溫殺菌的鮮奶來說,正常儲存下放到70天沒有問題,不過業者都會以保守的方式來訂定保存期限,所以保存期限才會只有14天,畢竟保存期限太長的話,相信又會有許多人說,這牛奶一定不是天然的,絕對是什麼化工產品吧。

「食品過期還能吃嗎?」真的是個很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誠如前面提到,隨著食品加工技術的進步,許多食品真的是可以放很久,但普羅大眾依然認為食物只要過期就不能吃得丟掉,反而造成了食物浪費,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產品已經把保存期限改成賞味期限的原因。

食力foodnext的「家中食品過期就不能食用嗎?」一文中就有說明,除了嬰兒食品配方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並沒有強制要求食品業者必須在食品包裝上標示日期,有些州可能有規定某些食品須特別標示,但也有許多地區並沒有特別規定,算是一個很freestyle的概念,講到這邊要先帶大家來認識幾個名詞,「sell-by」、「best if used by」以及「use by」

「sell-by」的意思是能在架上販售的期限,「best if used by」、「use by」則類似賞味期限的概念,這三個名詞算是美國食品包裝上比較會看到的標示,跟台灣注重的食品安全不一樣,美國更注重「食品品質」,因為美國認為許多食品只要有「妥善保存」,就不會因為超過保存期限而變壞,甚至是肉品或是其他生鮮產品,只要在「冷凍」的情況下保存並維持凍結的狀態,食品在安全上是沒有一定期限的。

美國的標示法會與台灣如此不同最大原因就是「食物浪費」,根據美國估計,美國有近40%的食物在未食用的情形下就被丟棄,歐洲也不遑多讓,大概也有30~50%的浪費,這有很大一部分都可歸因人民對「保存期限」概念的不了解,所以美國、歐洲才會提倡用「最佳賞味期限」來取代保存期限,希望讓民眾了解只要有妥善保存食物,食物並不會那麼容易壞掉的觀念,來降低食物的浪費!這點也是咱們台灣目前需要持續改進的。是說難道「全台灣都是我的化工廠」這句話真的是我們誤解了嗎?其實是食品加工技術的進步才讓食物可以放很久,結果我們自己沒知識,還說人家是化工廠,究竟真相是如何呢?(咦?)

食物有許多個觀念都需要幫大家釐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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